摘要
<正>本刊规定允许使用的公知公用的缩略语不必在首次出现时下定义,可以直接使用。除此之外,其他的名词或短语如果在摘要中只出现3次或3次以下时,就不要对其进行缩写。如果出现3次以上时,首次采用缩略语时应写出原词或短语的全称,括号内注明英文缩写,如“快速眼动睡眠行为障碍(RBD)”,再次出现时就只使用“RBD”。除英文摘要外,不需要注明英文全称。同摘要一样,在正文中从引言开始也要重写缩写一次。原词只有3个字,缩略语也是3个字母的情况尽量不要使用缩略语。当原词较长又反复出现而要使用缩略语时,要注意尽量不要使用多于5个字母来组成缩略语。其他公知公认的病理染色方法、统计学方法的缩略语及元素、离子、化合物的化学式在本刊中也可以直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