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公司的涌现冲破了我国现行公司法的一些规则,它对现行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三款的适用范围提出了挑战,由此引发的对关联公司进行人格否认的实务案件越来越多。最高法2013年发布的十五号指导案例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部分问题,但是这一过程中出现的诸如适用标准问题、举证责任问题、实际控制人责任承担等问题并没有完善的法律制度加以解决,司法实务远远走在了立法前面,因此,亟须在十五号指导案例的基础上,结合实务案例,对关联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加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