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在预重整中的角色定位研究

作者:薛淑娴; 赵从尚
来源:山东法官培训学院学报, 2022, 38(04): 173-184.
DOI:10.14020/j.cnki.cn37-1430/d.2022.04.010

摘要

预重整作为破产程序中拟创制的特殊前置程序,旨在以更少的司法介入为市场主体提供挽救措施。当下各地预重整探索中法院功能定位混乱,存在将预重整程序视为的一种行政手段的倾向,与预重整规则的本义背道而驰。为契合市场化破产需要,在预重整程序设计中,运用成本收益理论对预重整制度司法配置进行效率分析,将预重整制度路径的选择纳入制度的成本收益和对制度的影响力这两个变量之中,构建一个多维度多变量的分析框架。将法院和市场主体进行二元复合,建立“司法配置+市场配置”相融合的预重整制度,修复、促进市场主体以有效协商为核心,以法院发挥保障引导作用为辅助,引导私权回归,摆脱传统司法模式羁绊,实现预重整设计配置的帕累托最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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