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肇始于罗马法时代的邻接权制度是广义著作权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邻接权权利内容的法定性以及权利类型的多样性,使其一直为著作权法界所关注。但学界对于邻接权与狭义著作权的本源、属性等区别莫衷一是,我国著作权立法亦未直接对此作出回应。现有的广义著作权法理论由于缺乏法教义学上的体系指引,不仅无法充分发掘邻接权制度承载的规范意义,甚至因此而被诟病。从邻接权体系的制度溯源与本质属性入手,可重点探讨各类邻接权共通的规范效力,力求更好地把握其与狭义著作权之间的异同关系,寻求其扩张限度内的价值指引,补充完善著作权法的理论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