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在我国方兴未艾,但实践中举证责任分配的困境影响了制度价值的发挥。学界针对举证责任如何分配的问题各抒己见,但大多缺乏比较视角下的回应。为合理分配举证责任,在镜鉴域外相关制度有益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综合适用两种举证责任分配原则、区分作为与不作为类案件的举证责任及健全检察机关调查核实制度的建议。

  • 单位
    华东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