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皖教基[2021]22号各市教育局、科技局、文化和旅游局、体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材料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省教育厅会同相关部门制定了《安徽省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材料管理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 单位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