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调研显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政策对婚姻家庭的影响呈现出地域性,有明显的性别特征,女性土地权益在政策的稳定性与家庭成员流动性的冲突中被牺牲。土地承包经营兼具农业生产和社会保障的功能,因此,政策、制度的设计必须兼顾效率和公平。在城乡二元体制下,借鉴日耳曼法上的总有制度,改革土地承包权主体制度,在明晰农户内部产权关系的基础上深化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系我国当前兼顾农村家庭成员间利益公平与收益效率的有效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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