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全国普遍实行家庭承包制以来,农户一直是我国农业生产经营的基础性单位,成为农业生产投资主体。但绝大多数农户投资囿于短期经济时间视野,缺乏长远发展目标,不利于农业可持续发展。必须通过深化改革,构建凌驾于农户投资之上的集体与政府投资,农业可持续发展才有保证。我国农户经营规模小,经营耕地平均不足1公顷,兼业经营现象普遍,不利于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多渠道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是唯一可行的必然选择,与其相联系,通过深化产权制度改革,促进土地产权流动,建立规模化、多样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克服农户投资局限性的重要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