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一、实务案例分析张三拥有一处自建老宅,被划入政府征迁范围、经拆迁管理部门依法拆迁,并回迁安置多处房屋,尚未办理产权证,现拟出售给李四一处房屋,双方共同来到公证处咨询如何更好地处理双方的房产交易,主要提出问题为如何保障双方的交易安全、如何让交易行为得以顺畅履行,并希望在完成前期交易的基础上,后期的办理产权登记、过户转移登记、缴纳税费等手续均可由买方自行处理。这种现实需求在公证实务中较为常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