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前行政问责重心仍放在行政过失,行政违法的行为上,但行政"第三种状态"危害也不容忽视,因此,构建一套打破这一状态的行政问责机制势在必行。该文通过对"第三种状态"的剖析,探讨将绩效评估与问责制度相结合而产生的行政问责制新途径——绩效问责制度的意义,并试图通过分析其不足之处,得出对构建完备的绩效问责制有益的观点。

  • 单位
    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