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在我国学术界经历了数次转变,结合金融法本身的特性,以我国现有金融立法为分析对象,应当采取新二要素说对金融法规则的逻辑结构进行分析。对构成要件要素展开,可以从行为和事件两个方面对其进行分析。行为又可以分解成应为、勿为以及可为三种模式,这在实质上对应了三种不同类型的法律规范理论,事件可以分为自然事件和社会事实。法律后果要素的展开,可以从否定性后果、肯定性后果以及推定类型的后果进行分析。否定/肯定类型的法律后果是行为之后的两类必然法律后果,推定类型的后果则往往与法律事件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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