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针对乡村集体产权尝试构建一种政府嵌入式与乡村自组织式耦合的新治理模式。在明确村民事务理事会为乡村集体主体基础上,通过理事会与基层政府的弹性协商,形成共识制度文本,通过项目指标分配,并对村民事务理事会赋权定责,形成制度激励或约束,使行政资源弹性嵌入乡村集体产权治理。针对不同乡村集体产权异质性,在政府与村民事务理事会弹性协商基础上,利用乡村血缘姻缘与地缘强关联人情社会特征,通过关系资本与资源分配,利用情感动员、利益动员驱动乡村集体产权改革,最终生成行政嵌入式与村庄本位式耦合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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