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民航事故调查制度中引入"恰当文化",旨在建立"安全"与"归责"之间的适度平衡,避免民航从业者因报告"无心之失"而受到惩罚,从而形成民航人员积极报告、信息共享的"安全文化",提升民航系统的整体安全。通过分析"恰当文化"的源起与国际民航事故调查制度引入该理念的表现,明确在《芝加哥公约》及其《附件十三》的要求下,缔约各国在"涉外"和"国内"民航事故调查制度中实施"恰当文化"的义务。在总结中国现行制度不足之处的基础上,提出在"恰当文化"语境下完善中国民航事故调查制度应排除"归责性目的"以明确航空器事故调查目的唯一性、通过调查人员的独立实现航空器事故调查程序独立,纳入"平衡测试"与航空安全信息保护的规定,并对事故调查报告能否用于归责性程序等问题予以明确。

  • 单位
    华东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