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调解在中国的历史源远流长,尤其在构建和谐社会的当下,调解优先原则已成为指导全国各级法院审判工作的重要方针。不可否认,通过调解来对公平、正义进行修复与维护,会对构建和谐社会和法治社会起到举足轻重的推动作用,但从哲学的认识论角度,任何事物都有其两面性,司法实践中如果形成“唯调解至上”的观念,从长远来看,对我国法治现代化建设的进程、民众法律信仰的形成及司法公信力的提高等方面都有着不同程度的负面影响。

  • 单位
    河北体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