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始终高度重视“三农”工作,一直牵挂着百姓的生活。近年来,泰州市姜堰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中央1号文件精神,把增加农民收入作为“三农”工作的中心任务,探索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路径,实施党建引领“两社”联动(村党组织领导的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推广“两社”+国有公司、龙头企业、家庭农场等发展模式,致力推进富民强村、促进共同富裕,努力实现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2021年,全区村集体经营性收入50万元以上的村,从2020年的106个增加到140个,占比从46%上升到63.6%,收入最高的达到900多万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长11.2%,工资性收入占比由2020年的53%上升到2021年的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