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河长制是由地方政府主要领导对河湖管理保护负主体责任的一项制度,是国家为解决地方水环境污染问题而进行的制度创新。浙江师范大学中国契约文书博物馆馆藏乾隆十七年芳溪堰告示是古代"河长制"实物文献的宝贵遗存。本文以此告示为中心,搜集整理芳溪堰文书,并为其编目定名,进而考证芳溪堰文书中的"圳长""堰长"及传世文献中的"渠长""河长""湖长"等古代农田水利工程的基层管理者,对"河长制"名称的起源作了较为系统的梳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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