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劳动力价值说是将早期资本主义接近于最低生活费的特定工资水平当成了与劳动力再生产成本相对应的劳动力价值,从而混同了现象与本质。在现实世界中,工人出售的根本上不是劳动力而是具有某种规定性的劳动。就劳动而言,否定劳动买卖的理由都不成立:无论是未来品还是非商品都可以交易,因为市场经济的发展已经将越来越多的非劳动品纳入了交易范畴;劳动买卖也不会违反价值规律和剩余价值规律,因为劳动的价值根本上体现在其所创造的产品有用性。就劳动力而言,劳动者实际出卖的也不会是劳动力:劳动能力不能等同于劳动产品,从而不具有商品的完全属性;劳动力天然依附于劳动者,从而无法进行单独出售;劳动力的买卖还会遇到计量上的挑战,因为劳动力本身就是不确定的。其实,马克思是批判性地提出劳动力价值这一概念:资本主义的无节制发展导致劳动买卖退化成了劳动力买卖,工人就像奴隶那样出售自身,这体现出早期资本主义中资本家对工人赤裸裸的剥削。但是,如果囿于劳动力价值说,不仅无法有效解释工资水平的提升,而且无法洞察更为广泛的剥削问题。相反,基于契约方地位和契约权内容这两大维度,可以深入揭示劳动买卖与劳动力买卖的根本性以及日益增大的差异,进而洞察资本主义的劳资关系及其产生的剥削等问题。

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