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前,我国建设工程造价法律规范繁多、立法层次低,导致实践中出现了管理部门相互掣肘制约、管理正当性依据缺失以及各类计价规范使用混乱且执行不严等问题。本文从立法调整范围、立法调整对象和与现有法律法规衔接三个方面,论述了高位阶立法的必要性,并进一步提出立法应遵循的原则及具体的立法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