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为探索建立我国疫苗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基金提供可行性建议。方法:通过文献研究和法规梳理,详细介绍美国疫苗伤害补偿信托基金的建立背景、补偿原理、管理与运作模式(包括基金的管理方式、来源、用途、风险控制措施),评价其运作效果,并对我国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基金的建立提出建议。结果与结论:美国疫苗伤害补偿计划(VICP)通过向疫苗企业销售的每剂次疫苗按一定比例征收疫苗消费税作为固定的资金来源,建立疫苗伤害补偿信托基金,用于为发生疫苗伤害的受种者提供补偿。美国疫苗伤害补偿信托基金属于特殊需求信托,当疫苗受害者符合补偿条件时,即可将享有的补偿权转化为信托法下的受益权。该基金由美国财政部下设的基金管理部统一管理,并采取保本型投资、代位求偿、应急准备等多种风险控制措施。截至2018年已积累大量基金结余,足以确保VICP的偿付能力。建议我国充分借鉴美国疫苗伤害补偿信托基金的成功经验,立足国内实际,从完善补偿基金相关立法、构建补偿管理体系、明确基金来源和用途、采取多种风险控制措施等方面入手,探索建立我国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基金,以进一步拓展筹资渠道、稳定资金来源、提升补偿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