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简化社会复杂性、储备社会信任、培育信任文化等方面,信用治理发挥了独特的规范、教化与辐射作用,已经成为社会治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将信用治理的功能延伸至社会领域和社会文明领域,成了社会道德重建的"切入点"。同时信用治理的范围、失信惩戒的边界、政府在信用治理中的角色定位等理论争议将进一步凸显。信用治理的法治化路径应坚持以依法行政原则、比例原则、不当联结禁止原则等对信用治理措施进行合法性审查,实现信用治理法治化,从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