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控股股东股权质押作为企业筹集资金的重要方式,在缓解融资压力的同时也给企业带来了不良后果。为了降低股市波动和控制权转移等风险,控股股东倾向于利用比较隐蔽的真实盈余管理手段调节企业利润,粉饰财务报表。泰禾集团作为房地产企业的代表,其2016—2020年资产负债率居高不下,控股股东利用高比例股权质押的方式为企业筹措资金,在此过程中,该企业利用不同的真实盈余管理手段来调节利润,对于公司的长期发展是极为不利的。因此,企业自身、质权人和证券监管部门应采取相应手段来约束和监督企业控股股东股权质押背景下的真实盈余管理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