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交易所进行金融创新需要同时处理由治理结构引起的内部目标冲突和由监管授权机制引起的外部目标冲突。本文构建基于金融创新过程性特征的理论模型,在统一框架下比较政府监管和合作监管两种情境下,互助制交易所和非互助制交易所的创新效率。本文根据2006-2016年全球交易所的面板数据,实证检验交易所的去互助化程度和市场监管权限对其衍生品创新数量的影响。理论模型表明,创新远期利益约束是交易所在合作监管下主动调和-提高创新收益和控制创新风险这对外部目标冲突的前提。当交易所为互助制,且内部利益冲突过高时,创新远期利益约束失效,政府收回监管权限并导致创新延迟;当交易所为非互助制,能有效缓解创新决策过程中的内部冲突,并维持政府和交易所的合作监管均衡,提高金融创新效率。实证结果表明,交易所的内外部治理机制共同影响金融创新效率,交易所的去互助化程度越高,同时在合作监管下交易所的市场监管权限越大,金融创新数量越多,理论模型假说得到证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