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综合研究农村宅基地制度发展历程,立足城乡统筹发展,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仍存在着实际价值;“三权分置”政策法规的引入,使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问题受到了重视,但目前仍然面临着一系列问题。农村宅基地资格权和使用权是否必须分开、立法中关于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规定模糊,和理论界对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方法、流转开放程度看法尚未统一。农村闲置土地资源严重浪费,土地利用程度普遍不高,法外无序和隐形市场仍然存在。除了破除农村宅基地资格权对使用权流转的限制外,完善农村宅基地流转相关法律,实行登记确权制度、完善退出机制是明确宅基地权属的关键举措,以法律规范交易市场主体和行为,科学设立流转形式是减少基层纠纷的重要手段;政府、村组织和成员合理参与利益分配、政府和集体经济组织发挥宏观调控的作用和管理职责是稳定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秩序的重点内容。应当以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