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2020年6月,教育部印发的《关于加强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随班就读工作的指导意见》在第8条“培养生活劳动能力”中指出:普通学校“既要重视残疾学生学习必要的文化知识,更要关注开发潜能、补偿缺陷,特别是要加强公共安全教育、生活适应教育、劳动技能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体育艺术教育,帮助其提高自主生活质量和劳动能力,培养正确的生活、劳动观念和基本职业素养,为适应社会生活及就业创业奠定基础。”这段话为残疾儿童少年的教育和发展指明了清晰的方向,那就是“适应社会生活和就业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