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投顾是智慧金融的典型形式之一。本文对智能投顾的定义进行界定,并分析了智能投顾面临的法律挑战,通过域外沙盒的实践分析,总结其对我国智能投顾监管的启示,提出了应借鉴域外监管沙盒机制经验,将智能投顾纳入监管沙盒机制,由金融委作为主要监管主体。首先,建立综合性监管框架;其次,在沙盒内给予智能投顾有限授权;第三,对智能投顾提出更高的义务要求,严格履行适当性义务;最后,在沙盒内建立强制保险与投资者保护基金制度,保护投资者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