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7年3月和5月,财政部修订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24号、37号四项金融工具相关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逐步施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在金融资产的分类、预期信用损失的计提、金融工具的估值等方面对商业银行的财务报表将产生重大影响。本文通过研究分析我国51家上市商业银行采用新金融工具准则前后财务报表的主要变化,阐述了新金融工具准则对商业银行股东权益、信贷资产、金融投资分类、金融资产减值、金融资产估值等财务报表方面的影响,特别是使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提金融资产减值损失和更广泛的使用公允价值计量金融资产,很可能将导致商业银行的股东权益和营业利润进一步承压,其营业利润也将更加直接和广泛地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同时本文分析了我国商业银行实施新金融工具准则时面临的信用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开发建设、数据积累和治理以及人才队伍建设等四方面的挑战,并对尚未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商业银行未来如何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提出可行性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