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南海行为准则"的法律约束力之争是影响该"准则"现阶段磋商与日后实施的关键问题。各方在事实因素的影响下逐渐形成与调整立场主张,总体趋势从分歧转向部分共识。本文从"准则"的文件形式与实质内容两个层面展开论证,认为"准则"的文件形式不能作为确定其性质与法律约束力的唯一依据,而判断法律约束力的重要依据在于"准则"是否有为各当事国创设权利义务的明确意图,由此应当结合"准则"的实际条款、制定时的具体情况、嗣后行为等实体与程序因素综合分析。即使"准则"文件整体的法律约束力尚无定论,但仍可以从具体内容角度分析,即"准则"中反映既有国际法规则的条款具有明确的法律约束力;不具有明确的法律约束力的条款能够依据诚实信用、有约必守、禁止反言的原则对各国产生事实上的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