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德自然目的论的两个“要求”新解

作者:刁亚红; 孙道进
来源:自然辩证法研究, 2021, 37(09): 101-107.
DOI:10.19484/j.cnki.1000-8934.2021.09.017

摘要

将自然与艺术类比,得出自然的形式合目的性;将自然本身看作目的,得出自然的内在合目的性。此二者是康德自然目的论得以成立的两个要求。自然目的论的两个要求作为第三批判的基石,为康德超越机械论自然观,进而为填平自然概念领地与自由概念领地之间的鸿沟提供了可能。就此而言,学界关于两个要求的逻辑关系及其作用的解读是尚需深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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