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县级供销合作社是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中的关键环节,是县域农村流通网络建设和合作经济发展的具体组织者和实施者,也是构建联合社机关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的重要基础。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明确强调,着力推进县级联合社民主办社、开放办社,逐步把县级联合社办成基层社共同出资、各类合作经济组织广泛参与、实行民主管理的经济联合组织。统筹运营县域内供销合作社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