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调处民间纠纷不仅具有合法性,还具有稳定社会治安的现实意义。但由于民间纠纷的范围模糊不清、立法依据及理论支撑不足、调处策略欠缺、调处缺乏执法权威等问题,造成了公安机关调处民间纠纷的现实困境。应从明确民间纠纷的定义及范围、制定调处民间纠纷的统一法律规定、明确治安调解协议书的法定强制力、加强对民警的业务培训、完善制度建设、加强信息化建设六个方面构建公安机关调处民间纠纷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