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大数据导致了社会的急遽变迁,也在认识论领域引发了"数据驱动"与"理论驱动"两种认识论范式的激烈争论。尽管大数据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推动人们认识与实践的变革,但是由于其依循实证主义的原则,无论是作为大数据认识论之前提的实在性,还是依托的核心方法即归纳法,都将作为认识主体的人排除在外,因而陷入困境之中。尝试提出的"批判性大数据认识论",旨在反对实证主义大数据认识论,强调认识对象所处情境的重要性,破除技术决定主义的意识形态,从而恢复研究对象在人类社会中的意义与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