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近年来,芦山县人大常委会在履职行权中全面推行"交办式"监督工作法,以群众呼声为哨声,变群众呼声为掌声,收到了"真、准、优"的监督效果,推动了县委中心工作,促进了民生保障和改善。调查研究求真,做到"三个杜绝"调查研究是法律赋予人大的重要履职方式,芦山县人大常委会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聚焦问题所在,讲究科学调研、高效调研,着力破解调研不够深入问题。一是坚决杜绝"被安排""被调研"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