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鄂政办电[2021]5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各高等学校:《2021年全省学校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效。2021年3月2日2021年全省学校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校园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全面实施《湖北省学校安全条例》,进一步提升学校安防能力和规范化水平,从2021年2月起集中开展为期半年的学校安全专项治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