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收入准则的发布对收入确认的基本原则作出新的规定,同时可变对价概念的引入,对现金折扣的性质作出了重新界定。然而,作为采购方现金折扣的性质与处理方式与销售方并不一致。本文从供销双方分析现金折扣的实质,提出双方对现金折扣的界定应有不同;从存货取得成本的确定依据,分析现金折扣与取得成本的关系。由此,探讨采购商品涉及现金折扣时存货成本的确定,为采购方处理现金折扣业务提供一些参考。

  • 单位
    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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