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传统矿业开发给社区环境造成污染和破坏,企业获取利润的同时让民众承担环境成本。实证分析发现,矿业环境非公平格局,在于政府及其制度偏向矿业环境权而忽视公民环境权,导致社区公民环境权缺失;民众环境权意识增强和环境资源增值,诱致民众追求环境公平的制度创新。让矿业社区民众参与矿业项目的市场进入、市场开发以及市场退出的全过程,以保障矿业环境公平。维护环境公平的民众参与属于当事人权利竞争,是环境收入的一种重新分配。政府是民众参与的组织者,从政府代替民众到政府必须组织民众维权的转变,是民众推动社会管理创新的收益大于成本的诱致性制度变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