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不动产作为人类社会中最有价值的财产之一,能否顺利执行对债权人意义重大,其中以房屋的交付执行最具有代表性。本文以房屋交付执行中的物之交付请求权执行和行为请求权执行作为切入点,剖析了法院执行活动中腾房执行的现实性困难,围绕查封与腾房退地两项具体措施详述了执行环节的具体表现和问题所在,以此论证分析了检察机关行使监督权的突破方向和实践进路,以期结合自身职能发挥优势,在监督时重点突出、有的放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