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权力的本质属性在于主体间的非对等性,网络服务提供者凭借技术资源优势,通过立法授权和服务协议形成与用户之间事实上的不对等,从而促使互联网场域内权力生成。权力与资本的勾连使得网络服务提供者在代码、算法、数据等技术手段的应用中偏离预设价值,逐渐呈现干预用户行为选择、威胁用户信息安全以及对权力的僭越等权力异化现象。对此,相关法律规范当以尊重人的主体尊严为导向,引导互联网场域内权力运行理念由资本逻辑转向人本主义;借鉴公法原理发挥正当程序对权力运行的规范作用;对网络中立原则给予制度性确认,确保技术的研发与应用同时满足权利保障与权力运行的需求,寻求二者之间的中立平衡状态,为网络服务提供者权力行使划清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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