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依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我部组织全国饲料评审委员会对部分企业提出的申请进行了评审,决定对《饲料原料目录》和《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2013)》进行增补,并对部分饲料添加剂扩大适用范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增补3种饲料原料进入《饲料原料目录》(一)原料名称:鸡蛋,编号:9.4.5。特征描述:未经过加工或仅用冷藏、涂膜法等保鲜技术处理过的可食用鲜鸡蛋,有壳或去壳。强制性标识要求:粗蛋白质、粗脂肪、粗灰分(适用于有壳鸡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