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一些典型个案的裁判结果反映出了刑事裁判思维形式化的倾向。如何形成全新裁判方法,防范化解刑事审判风险,值得深入研究。在法哲学领域,拉德布鲁赫提出了"法的安定性优先,当与正义之间的矛盾不能容忍时,要向正义屈服"的辩证思考公式,其蕴含的"价值相对主义"哲学理念为破解此类谜题带来了启发。该公式映射到裁判思维之中,表现为:实证规范初步优先-机械适用导致冲突-价值判断结论初定-法律解释回溯证成-书面论证形成裁判。这一过程要求法官以法的安定性优先,置身伦理情境检视个案结论与主流价值是否冲突;若冲突达到"不能容忍"门槛,应通过价值判断方法形成初步结论;然后全面提取事实要素、寻找规范实质解释,进行诠释学意义的循环,直到结论正当性得到验证;最后回到三段论的逻辑,经过说理论证形成裁判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