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闽政办〔2023〕3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的重要论述,强化落实耕地保护责任目标,确保全省耕地数量、质量双平衡,经省政府同意,现下达2023年各地补充耕地任务(详见附件),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认真落实年度任务。补充耕地任务包括补充耕地面积、补充水田面积、旱地改水田提质改造面积等三项指标。补充耕地任务完成情况是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