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作为保障公民及国家社会的合法权益的正当防卫制度,在实践中长期面临着适用标准难以统一、评价根据难以确定的困境。尤其体现在适时性符合标准的问题上,"不法侵害正在进行"这一相对模糊的表达使司法工作者在处理相关案件时难以准确适用"正当防卫的适时时间"。在认定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间范畴时,我们必须对不法侵害开始和结束的时间节点有一个准确的界定。与此同时,本文旨在明确正当防卫"适时"的时间范围,赋予正当防卫实施者对于何时允许其正当防卫以可预见性及可延后性,以便公民对于是否可以进行正当防卫有一个清晰的认识。

  • 单位
    上海政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