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直管国有非住宅房产是我国社会主义历史发展的产物,指的是由政府房管部门直接管理的非居民居住使用的房产,普遍分布在各个行业和领域,包括工商企业、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以及居委会和个人承租的或占用的生产、经营、仓储、服务性和办公用的公产房屋。其来源基本为解放初期的公私合营、敌伪房产罚没、单位或个人上交以及政府自建的房产。在计划经济时代,政府对非住宅直管公房实行的是单纯的行政管理方式,房屋租金由政府定价,银行直接从承租单位划拨到账,租金全部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