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外资撤离"是投资促进工作高度关注的问题之一。在我国引进外资实践中,不能将"外资撤离"等同于"外资非正常撤离",与其相对应的概念应是"外资保持"。导致"外资撤离"的主要原因之一是投资服务尤其后期服务滞后。必须在完善政策、法律环境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投资服务,建立立体式投资服务模式,重点构建投资后期服务评价机制。

  • 单位
    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

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