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信用证付款到期日起算因受票行的不同、指定行是否接受指定、单据是否存在不符点等情形的不同而显得较为复杂,容易引起争议,需要通过对国际商会相关案例的研析,进一步理解ISBP745等国际惯例的规定。信用证业务各方当事人应提高业务素养能力,规范操作,严谨措辞,合理设置付款期限条款,避免争议的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