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地方政府财权与事权的不对称是分税制改革以来一直存在的问题。采取减少地方政府事权同时增加其财权的对策是违背社会发展规律的。一方面,由于经济体制转轨与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的影响,事权下移是一种必然趋势。另一方面,一种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税制安排又缺乏地方主体税种;收费制度面临改革,收入空间将逐步萎缩。因此,通过加强纵向转移支付来弥补地方预算的不足便成为一种必要的政策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