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甘宁边区乡村政治运行主要由乡村党支部领导下的乡参议会、乡政府及其下辖的行政村和自然村领导机构组成。在选举时,先由村民大会或群众大会直接选举产生各自然村村长、行政村主任及代表所在区域的乡级参议员,再由乡级参议员组成的乡级参议会选举产生乡长和乡政府委员。而村以下各类自治组织则构成了乡村政治民主的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