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了解南通市通州区开展癌症筛查服务的潜在需求及接受度,为研究癌症筛查项目的可持续性和扩大筛查范围的可及性提供依据。方法以2014-2015年南通市通州区尚未参加过"城市癌症早诊早治"项目的 500名居民为调查对象,针对癌症筛查服务接受度及支付意愿进行问卷调查。用SPSS 20.0统计软件进行χ2检验及筛查需求和支付意愿影响因素的多因素logistic回归分析。结果在不考虑费用等因素的情况下,58.00%的居民对癌症筛查服务有需求,37.20%的居民对癌症筛查服务没有需求。多因素分析显示,事业单位人员及公务员(OR=0.25,95%CI:0.140.44)、教育程度为初中及以上者(初中OR=0.51,95%CI:0.290.88;高中或中专OR=0.49,95%CI:0.280.86;大学及以上OR=0.24,95%CI:0.120.46)、家庭人均年收入≥2.0万元(OR=0.76,95%CI:0.470.99)的人群对癌症筛查的需求较高,医疗保险状态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OR=2.78,95%CI:1.315.93)的人群对癌症筛查的需求较低;对筛查服务的支付意愿方面,仅有20.20%的居民愿意支付一定费用,而71.80%的居民不愿意支付任何费用。多因素分析显示,事业单位人员及公务员(OR=0.26,95%CI:0.150.46)、教育程度为初中及以上者(初中OR=0.28,95%CI:0.090.83;高中或中专OR=0.15,95%CI:0.050.45;大学及以上OR=0.08,95%CI:0.030.23)、家庭人均年收入≥2.0万元(OR=0.55,95%CI:0.280.70)的人群对癌症筛查的支付意愿较高,医疗保险状态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OR=2.76,95%CI:1.604.7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OR=6.42,95%CI:1.5027.52)以及对癌症筛查没有需求(OR=1.94,95%CI:1.203.15)的人群对癌症筛查的支付意愿较低;对于癌症筛查打包支付的意愿和额度范围,39.20%的居民不愿意支付检查费用,41.20%的居民愿意支付10%以内的筛查费用。结论南通市通州区居民对于癌症筛查服务有潜在需求但对于癌症筛查费用的支付意愿和额度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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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南通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