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商事仲裁是商业领域较为常用的形式,应用范围较广,也是与诉讼、调解地位基本相等的一种纠纷解决机制,主要是由于商事仲裁有着高效、快捷和保密性高的特点。但是由于相关机构是民间机构,属于第三方,独立性强,不具备强制执行的权力,需要进行监督。因此,有必要明确司法监督对于商事仲裁的必要性,提出完善商事仲裁司法监督的具体措施。通过进一步完善司法监督机制,实现对商事仲裁效率、公正之间的有效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