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 对比不同国家、地区枸杞中农药的最大残留限量(maximum residues limits, MRLs)标准,对其差异进行分析。方法 查阅整理我国、欧盟(EuropeanUnion,EU)、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odexAlimentarius Commission, CAC)、韩国和日本关于枸杞农药MRLs的标准,分析我国、EU、CAC、韩国和日本在枸杞农药MRLs标准体系上的差异。结果 我国规定了枸杞中116种农药MRLs标准,而EU、CAC、韩国、日本分别规定了498、15、52、214种,我国标准与EU、CAC、韩国和日本的标准共同关注度分别是13.9%、11.0%、5.7%和17.4%。结论 我国与EU、CAC、韩国及日本的枸杞农药MRLs标准中种类及数量均存在差异,但我国标准符合我国实际国情。但为了避免枸杞出口受阻,在修订我国枸杞农药MRLs标准时,可以参考与我国有枸杞贸易往来的其他国家、地区及组织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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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宁夏医科大学; 基础医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