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粤办函[2018]164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77号),统筹推进我省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

  • 单位
    广东省人民政府